設計、監理及施工協同制度
設計、監理及施工協同制度
1總則
1.1目的
為進一步規范燃氣工程施工管理工作,確保燃氣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性、合規性、透明性,加強設計、監理施工各單位更有效協同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,結合本公司生產實際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1.2釋義
本制度所稱設計、監理、施工協同工作,確保在設計、監理、施工等作業的有效協同,確保各方職責的書面化,檢查可視化,提升工作效率。
本制度適用于河南省五洲燃氣有限公司長葛分公司燃氣施工工程(從設計階段至竣工階段)
2組織及職責
2.1設計單位主要職責
2.1.1負責項目的前期勘察工作
2.1.2負責圖紙繪制及工程材料清單的制作
2.1.2配合工程技術部組織的燃氣工程圖紙會審,并對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交底。
2.1.3配合工程技術部組織的燃氣工程竣工驗收;
2.2監理單位主要職責
2.2.1負責現場施工監管,確保施工安全與施工質量;
2.2.2工程管理貫徹落實城市燃氣工程管理制度;
2.2.3配合工程技術部組織的燃氣工程會審,并對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交底;
2.2.4配合工程技術部組織的燃氣工程竣工驗收;
2.3施工單位主要職責
2.3.1負責根據委托合同履行燃氣工程施工任務;
2.2.2負責施工質量滿足圖紙設計、施工驗收規范、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方案要求;
2.2.3負責燃氣工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以及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;
2.2.4負責按照規定期限提報工程驗收資料及結算資料。
3建設項目設計、監理及施工協同制度管理要求
3.1設計、監理、施工三方要及時溝通,管理落實施工中存在的問題、建議、反應效果,并明確專人負責落實;
3.2各單位負責人應按要求依照職責行使職權,承擔責任;
3.3各單位堅決依據國家燃氣行業標準進行設計、管理及施工;
4附則
4.1本制度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解釋、修訂;
4.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,試行期為6個月,期滿后如無修改,自動轉入實施。
